广西苍鹰化工有限公司武鸣氮肥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公示
广西苍鹰化工有限公司武鸣氮肥厂(以下简称“武鸣氮肥厂”)前身是武鸣县(现为武鸣区)氮肥厂,该项目地块位于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春霞路,场区总面积52546.3m2,地块中心点位置:东经108.257734901,北纬23.147039326(X:2560844.791,Y:36526394.990)。地块东至广西南宁鹏丰畜牧设备优先公司,西至农用空地,南临武鸣河,北临农用地、居民楼及狮子山公园。本项目地块自1970年以来一直作为武鸣氮肥厂厂区使用,2018年永久停产,2020年8月开始设备设施拆除工作。依据《武鸣县县城总体规划(2013-2030)》,本项目地块后续用地规划包含居住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园绿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2号)规定,需对关停工业企业原址地块进行地块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广西苍鹰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广西广盈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对广西苍鹰化工有限公司武鸣氮肥厂地块进行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广西广盈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月完成了详细调查工作并编制了详细调查报告,修改后通过专家评审。
现按相关要求将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广西苍鹰化工有限公司武鸣氮肥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
本次广西苍鹰化工有限公司武鸣氮肥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根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结论开展详细采样调查阶段。
1、重金属含量分析结论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钻孔样品重金属检测项目为砷(As),砷的含量范围为5.64mg/kg-58.2mg/kg,平均值为26.82mg/kg,砷检测浓度均低于赤红壤评价标准60mg/kg。土壤重金属砷无超标点位,超标率0%。
2、有机物含量分析结论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钻孔样品有机物检测项目为苯并[a]芘,该有机物检测浓度均小于0.1mg/kg,均远低于筛选值。故详细调查结果表明本场地无有机污染。
3、异常点调查结论
根据《广西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相关活动技术审查要点》要求对初步调查超标异常点进行调查说明。补充调查数据结果表明,初步调查异常点5#(锅炉冷却塔)附近4个钻孔(T28-1、T28-2、T28-3、T28-4)共计26个样品砷浓度均低于60mg/kg,不存在超标情况,故此数据结果可作为判定初步调查5#(锅炉冷却塔)点位0.5-2.5m土层样品存在超标情况为异常情况,可认为该疑似异常点位对于本地块不具代表性,可予以排除。
4、氨氮含量分析结论
氨氮补充采样调查阶段共采集71个土壤样品(含7个现场平行样)。氨氮检测浓度区间为0.35-1980mg/kg,最大浓度位于S07-6/4.8-5.0m(1980mg/kg),氨氮浓度均值为397.08mg/kg,氨氮浓度中位数为125mg/kg,所有土壤样品氨氮浓度指标均低于第一类用地风险推导值2160mg/kg
5、地下水及地表水调查分析结论
检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地表水及地下水不存在超标情况。调查地块所在区域不属于地下水饮用水源补给径流区和保护区,且所在区域均已供应市政自来水,不使用地下水作为饮用水,不存在饮用地下水暴露途径。因此,对人体的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考虑初步调查中存在总氮、粪大肠菌群超标情况,建议对地块地下水加强管理(如监测自然衰减、水利控制等方法)。
基于以上分析,本次详细调查结果表明本地块无污染,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
6、建议
(1)由于初步调查中存在总氮、粪大肠菌群超标情况,且与区域水质情况基本一致,建议不要对地块内的地下水进行开采利用,也不要作为饮用水源。在后期开发动土开挖过程中注意避免人体直接接触地下水和地表水,切实防止人体口鼻吸入。
(3)本项目地块后续用地规划包含居住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园绿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较高,在后期进行开发建设过程中,人员活动大,场内各类设施施工机械和材料均堆放在当地内,需做好二次污染防治工作。
(4)本项目场地部分点位pH数据显示为酸性(如位于北侧水池的T3点位、煤场西南端的T14),根据地勘报告实验分析结果可知,根据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 2009年版)第12.2条分析综合判定,按环境类型场地内水对混凝土结构具有弱腐蚀性影响;水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钢筋有微腐蚀影响,故地块在未来规划建设过程中需注意土壤及水质腐蚀性影响。
7、不确定性分析
(1)本报告基于实际调查,以科学理论为依据,结合专业的判断进行逻辑推论与结果分析。报告是基于目前所掌握的调查资料、调查范围、工作时间以及场地当下情况等多种因素做出的专业判断。场地调查工作的开展存在一定的限制性因素。
(2)本次场地环境调查是依据场地现状以及场地现有采集到的样品检测分析得出。
(3)由于人为及自然等因素的影响,本报告是基于现阶段的实际情况进行的分析。如果之后场地状况有改变,可能会改变污染物的种类、浓度和分布等,进而对本报告的准确性和有效性造成影响。
(4)现场采样点位是通过潜在污染识别进行的合理化布设,由于土壤的非流动性,污染物浓度分布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单个点位的检测数据仅反映该点位代表区域,不能完全统一反应该点位所在区域的污染物浓度。
(5)监测因子选用不同的检测方法在前处理、测定过程中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检测结果在允许的范围内具有一定的误差性。
(6)本结论是我公司在该场地现场踏勘、委托检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的合理推断和科学解释。
地块调查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广西广盈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工
联系地址:南宁市友谊路48-17号联讯云谷科技企业孵化器综合车间10层03、04号
联系方式:17777177520